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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醫科畢業生面對非本地訓練醫生競爭受訓專科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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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管局應優先聘任本地醫科畢業生,聘任非本地醫生目標在於填補人力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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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畢業生不怕公平競爭,但不應在聘任時間上讓非本地醫生佔優。
二、 公立醫院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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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科門診病人過多,看病時間過度壓縮影響診治素質,管理階層必須有效管控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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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退休重聘步伐倒退,醫管局需要檢視對人力資源的影響並檢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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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醫院專科門診穩定慢病患者可批量轉症家庭醫生,舒緩同事的工作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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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調整公立醫院的撥款政策,透過政策鼓勵部門轉症家庭醫生。
三、 與保險公司建立互信,攜手邁向保險賠償「差額透明」(known g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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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保險公司憂慮少數病人和醫生濫用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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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保險公司透過網絡醫生安排影響醫生臨床決定並控制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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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與保險公司應達成互信,攜手提升醫療收費及保險賠償透明度;我建議由政府建立開放給所有醫生、適合所有醫療保單的跨保險公司統一保險賠償預先批核平台。
聚焦:病人數目斷崖式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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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充斥境外牙科廣告,內容誇大、過度誘使市民使用服務,或已違反醫學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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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只在境外提供,廣告聲稱便無法核實,也無法保障市民不被誤導,理應禁止或嚴格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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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首要任務滿足內需,但也應該面向世界,與國際競爭,吸引高端病人,提升自身質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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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醫生的優勢在於專業、可信、與國際接軌,足以建立「香港醫護」名牌,打造國際高階醫療服務樞紐。
監管境外醫療服務廣告的具體建議:
1. 在《商品說明條例》下新訂附屬法例,規範醫療廣告:訂明醫療廣告只能包括指定資訊(specified information);
2. 修訂《不良廣告(醫藥)條例》附表1及2,禁止牙科治療廣告:
a. 修訂附表1「禁止或限制發布的廣告所涉及的疾病及病理情況」,在第一欄加入「 任何口腔頜面疾病」;第二欄加入豁免情況, 即「以施用於身體外部的藥物治療口腔潰瘍、含片舒緩口腔疼痛情況」 ,以及
b. 修訂附表2 「禁止為以下目的而為任何藥物、外科用具或療法作廣告宣傳」加入「 植牙外科手術」;
3. 對於宣傳境外服務之廣告,由於本港執法機關(海關)無法查證商品說明的真確性,執法機關應要求商戶提交充分證據證明所聲稱的服務內容容屬實; 以及
4. 衞生署對違反《牙醫注冊條例》,在港通過醫療廣告聲稱為牙醫或可提供牙科治療的人士採取法律行動。
一、中醫轉介診斷造影和醫學化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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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已然修訂允許放射技師和醫務化驗師接受中醫的診斷造影和醫學化驗轉介,但到落實還需面對不少挑戰:a. 哪些臨床狀況適合使用診斷造影或醫學化驗?b. 使用科技的中醫師須具備哪些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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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務必採取主動,以科學數據和臨床經驗為基礎與相關專業委員會通過商討制定指引。
二、中醫健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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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藥是我國傳統文化的瑰寶,推廣中醫藥就是推廣傳統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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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應加強中醫健康普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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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務衞生局中醫藥處應與教育局攜手合作推動中醫健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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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可由政府資助中醫業界和學術界制定。
三、中醫納入慢病共治計劃
基層醫療慢性疾病共同治理計劃正處於草擬臨床指引階段,目標是跨專業協作。把中醫納入三高診治的跨專業協作指引須參考內地經驗和臨床科研數據。
四、中醫專科發展
這是時機的問題,中醫業界應採取主動,由中醫藥管理委員會配合資歷認證。
五、 中藥標準、中藥交易市場:
期待建立中藥認証標準,打造香港成為面對全球的中藥交易市場,以香港作為跳板推向國際。
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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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或登記人員數目不少,但實際工作人手長期不足,各院校已加緊訓練,全港每年畢業護士達3,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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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性質需要輪班,導致生活時間顛倒,作息無常,影響生活質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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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社會女性以家庭為重,為了更好照顧兒女,多有爭取彈性上班或兼職;
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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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化兼職安排:兼職不是「散工」,兼職仍可融入部門、接受訓練,即使訓練期長;留住半個員工比丟掉一個員工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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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科護理和護理執業的發展在業內和學界討論經年,護士管理局亦已備有專科護士名冊;發展已到達關鍵期,政策上應賦予地位,成為高級護理人員的聘任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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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執業可在社區提供護多元化的護理服務,強化社區醫療服务,帶動基層醫療升級,政府應予以考慮。
1. 建議強化藥劑師在基層醫療的角色,以及社區藥房的進一步專業化發展。
2. 建議政策鼓勵個別或小組藥劑師籌建社區藥房良性競爭,避免NGO以籌款資源割喉式減價驅逐競爭者。
視光學為嚴謹學科,基礎訓練為五年本科。香港理工大學是本港唯一提供視光師本科訓練的學府,學術地位享譽全球。視光師具備檢查眼睛、視力、屈光以及辨別眼疾的能力,可為市民放瞳檢查眼睛、篩檢視力,是基層醫療的重要一員。往前看,我建議:
1. 強化視光師在基層醫療的角色、更新法例(359章 附表一)對視光師工作的描述以切合現實和專業發展;
2. 推動由眼科醫生、視光師等跨專業提供的兒童眼睛及屈光篩查、近視治療,長遠有助縮減近視群體,提升市民的視力健康;
3. 面對市民北上驗眼、配鏡,香港對視光師的需求下降。畢業面對生失業危機,須予以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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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康復:在跨專業協作框架下,策略采購物理治療師服務,為中風、關節置換等病人在社區提供延續康復治療,最佳化自立自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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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性治療:透過免轉介安排為長者或體弱人士評估體能,提供針對性訓練,預防跌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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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肉骨骼疾病跨專業協作:在基層醫療框架下,儘快落實適應症的免轉介安排以及後續醫療轉介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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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委員會應制定政策,定時檢討專業守則,適當修訂可免轉介安排的緊急情況和社區服務
脊醫廣受市民歡迎,不少患者受惠於脊醫治療,腰背關節長期問題得到紓解。脊醫在港法定註冊經年,其醫療角色卻未受政府關注,也未納入公營醫療體系。
我建議從基層醫療做起,根據臨床科研數據逐步把脊醫納入相關疾病治療的跨專業協作框架,既可提供市民更多元選擇,也善用全港醫療人力資源。
認可醫療專業註冊計劃2016年推出至今,各指定註冊機構業已順利通過了兩次外部評審,證明各機構水平達標。由於註冊並非法定要求,非註冊人士亦可自稱計劃下的專業人員執業。非註冊人士不受指定監管機構規管,水平沒有保證;即使是註冊人員,一旦被違規審查便動輒退出註冊繼續執業。由於註冊並非使用專業名稱以及執業的法定條件,指定監管機構也無可奈何,可見現存制度對市民保障不足。
建議:為五個專業推行法定註冊可以將其納入《專職醫療業條例》,或以新訂條例賦予指定機構法定監管和註冊權。後者既符合專業自主的原則,又不必以公帑補貼監管和註冊事宜,值得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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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安老:擴大為體弱、認知或智力障礙患者的照顧者培訓,便利長者和患者居家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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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層醫療跨專業協作框架下强化職業治療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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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慢病:透過教育,協助慢病患者訂定目標,將健康生活模式融入生活日常,與慢病共舞活出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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疼痛管理:透過訓練和家具改裝,改善患者站姿和坐姿,減少痛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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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居評估、改裝:減低意外風險比率,讓家居更安全、更方便、更合適康復人士安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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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展兒童發展障礙服務:及早提供治療,最大化自理能力和學習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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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職業治療師為長者和病患人士評估從事指定職業(例如職業司機)能力的角色
本港法例規定只有註冊放射師或獲豁免人士可操作放射診斷、超聲波等設備以達到放射診斷目的。立法原意是保障市民。有法必依,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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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設備操作不當可引致嚴重後果,危及病人及操作人員生命安全,故此監管必須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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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截取範圍、方法等關係到診斷準確性。醫生依賴可信影像和報告進行後續治療,對病人影響深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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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師的訓練包括人體結構、病理以及造影設備的原理、操作等,只有具備兩方面知識技能才能準確操作診斷造影設備,截取可信診斷影像。
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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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署應加强執法,對違規造影操作或撰寫報告者絕不姑息,保障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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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到境外接受診斷造影影響本地人力需求,政府應定時檢討供需,調整訓練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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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技師管理委員會可建立機制,接受申請評估境外放射師(或等同)資歷、供市民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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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署可建立機制,接受申請評估境外放射設施標準,發出限時標準評估證明,供市民和醫護人員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