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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內事
醫健通eHealth:展望
多年來,我一直夢想香港每位居民都能擁有一份單一的醫療紀錄,讓醫護人員無論何時何地,都能夠在病人有需要時存取醫療記錄,為病人提供所需的照護。 這不僅是我的夢想,也是許多同事共同的期盼。大家對科技實現夢想期待已久,不知不覺20年多了。最初,公立醫療紀錄開放給已登記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EHRSS,現稱eHealth)的醫生,只要獲得病人同意即可查閱。到2023年底,已有80%的醫生註冊成為eHealth用戶,每月查閱eHealth的多達25萬次。 eHealth只記錄關鍵健康資訊例如診斷、藥物過敏、用藥、化驗及影像報告、免疫接種紀錄,以及出院摘要,所以並非整全病歷。 eHealth要更雋完善,就必須納入私營醫療機構的病歷資料。2025年3月通過的《醫健通(修訂)條例》旨在促進私營醫療資料的存放。雖然現階段並無強制存放要求,但授權條款已寫入法例。 往前看,何去何從?時至今天,存放資料與否爭論已過,焦點應放在「存放哪些資料」及「如何存放」。最高原則莫過於尊重病人對其資料的擁有權。 使用常見電子病歷系統(eMRS)的醫護人員,轉接過程會

林哲玄 David
11月6日讀畢需時 2 分鐘
eHealth: What lies ahead
For many years, I have dreamed that every resident of Hong Kong would have a single medical record that healthcare professionals could access anytime and anywhere whenever it is needed for his care. This was a common dream. Colleagues have been eagerly waiting for over 20 years for technology to realize our dream. It came at first as public medical records open to doctors who enrolled with EHRSS (now eHealth) and have obtained the patient's consent. By the end of 2023, 80%

林哲玄 David
11月5日讀畢需時 2 分鐘
社區藥房等於醫藥分家?
醫藥分家的口號近日從塵封的棺材破棺而出,居然成為熱話。我只簡單回應。 歐美國家不少醫生診所不發藥,病人看完醫生得去藥房買藥。好嗎?需要嗎?香港醫生分佈社區每個角落,有人住的地方差不多都有醫生,對居民本來就十分方便。看完醫生,就說常見的偶發性疾病吧 —— 感冒藥、咳藥水、頭痛藥、胃藥、止瀉藥、抗生素都要跑到藥房去買嗎?給我一個原因喔!醫生不懂藥嗎?醫生不懂解釋藥物使用嗎?醫生不懂儲存藥物嗎?不會啊!否則畢業也成問題。硬要醫藥分家,所以要病人拖着病軀,或要家人跑到附近藥房買藥,好處在哪?我們不如來個飲食分家,賣食物的不容許賣飲料,好處在哪?當然,我們尊重選擇。開個處方,病人選擇去藥房買藥我從來尊重,從未過問。但為什麼要褫奪病人在診所取藥回家的方便?就是因為要醫藥分家? 有些不常用的藥物,尤其是昂貴藥物醫生或不會於診所存放。一個社區有多位醫生,所以大家的用量加起來就不少。這些藥物屬於少數,但需要時寫個處方給病人或家屬到藥房買,我身為外科醫生也偶有需要。但不是寫個處方打發病人就行,我還得打電話去藥房問問有沒有存貨,沒有的話再致電私家醫院藥房問。面

林哲玄 David
11月3日讀畢需時 3 分鐘
牙醫的困境 – 北上的挑戰(上)
在未來的日子裏,我將逐一與大家探討業內事,也希望聽聽大家的意見。政綱是活的,讓我們一起寫。 香港大學牙醫學院名列世界第二,國際聲名顯赫。年前曝光的實習教育爭議在學制和註冊改革下平息——同學畢業後須實習一年方可正式註冊。據悉,畢業生對實習所學普遍反應正面;無巧不成話,最近兩年新註冊牙醫加盟衞生署的人數激增,舒緩了公共牙醫人手不足的問題。事情總有兩面:私人牙科機構營運環境惡化,導致減少聘任醫生。 私人執業牙醫面對怎樣的困境? 疫後,牙醫病人數目斷崖式銳減,其嚴重性連執業超過30年的牙醫朋友也表示震驚,從未見過。有說北上看牙醫已成常態,但其實北上看牙醫由來已久,只是疫情期間都留港了。通關後部分是回復疫前的常態,不過人數大增。內地牙科醫療機構如雨後春筍,而且甚具規模,在香港大賣廣告亦極其進取。 問題一:香港牙醫應否也賣廣告,以達到公平競爭? 那就必須先理順醫生(包括牙醫)應否賣廣告的問題了。醫生不買廣告是基於醫學倫理原則: 「基於醫患雙方在醫療資訊和理解不對稱,為免市民被誤導接受不必要的醫療程序,本港醫生和牙醫不容許賣廣告。」 綜觀世界不同地區的法規,香

林哲玄 David
11月1日讀畢需時 2 分鐘
牙醫的困境 – 北上的挑戰(下) 廣告規管
在未來的日子裏,我將逐一與大家探討業內事,也希望聽聽大家的意見。政綱是活的,讓我們一起寫。 上集我與大家討論香港應否開放規則準許醫生(包括牙醫)賣廣告,讓同業與內地牙科機構公平競爭。這集我跟大家討論醫療廣告的規管。 一視同仁 朋友說,「法例要公平:廣告的限制必須一視同仁;我們不能接受只禁止本地註冊醫生(包括牙醫)賣廣告,對非本地註冊醫生卻不設限制。」 一、 禁止醫生賣廣告的規定 法律定必一視同仁。可是,香港法例沒有禁止醫生賣廣告。醫生賣廣告並不犯法。禁止我們賣廣告的是醫務委員會(MCHK)和牙醫管理委員會(DCHK) 兩個法定監管機構,而相關的條文載列於監管機構發出的專業操守(code of practice, CoP)。醫生只違反CoP雖不構成犯法,但可被監管機構懲罰:輕則警告、重者除牌。 非註冊醫生和機構不受MCHK 和DCHK監管,所以不必遵守CoP的廣告的禁令。 二、 規管醫療廣告的條例 香港規管醫療廣告的法例有:《不良廣告(醫藥)條例》和《商品説明條例》,而《牙醫註冊條例》則限制牙醫職稱的使用以及禁止非註冊人士聲

林哲玄 David
10月31日讀畢需時 4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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