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政篇
- 林哲玄 David

- 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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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新:2天前
政策發展必須回應民生所需,我主要聚焦四個議題:醫療收費和融資改革、全面康復治療政策、基層醫療進一步發展,以及智慧醫療。
醫療收費和融資改革
醫療是政府的第二大財政支出,增長高企,已瀕臨不可持續。
公共醫療服務為市民提供安全網;安全網的目的必須清晰 —— 把有限資源導向有醫療所需的經濟困難群體。任何人都可以使用的安全網太寬,昂貴藥物和治療的資助門檻又太高,所以必須持續改革。
要鼓勵市民使用私營醫療,就必先解決市民對自付醫療費用部分的憂慮。私營醫療收費與醫療保險賠償的透明度和確定性必須並肩而行,實現差額透明(known gap)。
基層醫療的進一步發展
基層醫療必須以民為本,繼續堅持以家庭醫生為市民的健康總經理,地區康健中心為統籌機構,發展多專業、多服務點的良性競爭之社區醫療網絡,按部就班、穩步落實各項措施拼出基層醫療健康藍圖下的宏大計劃。
智慧醫療
長遠而言,人工智能與機械人定將開創未來:為醫護發展出協助診斷和擬就治療方案的「副駕駛」 (即 co-pilot)、分析大數據 發出臨床路徑依從性的提示 (臨床路徑 = clinical pathway)、為病人進行遠程臨床監察、發佈健康預警提醒照顧者和醫護、開展智慧發藥系統以及執行護理服務,減少錯漏、提升工作效率。
短期目標是醫健通落實一人一病歷和醫療服務一站通。技術挑戰包括建立醫健通與診所和醫院系統間之兼容、對沿用紙本病歷醫護人員的數碼支援、確保網速足夠和系統穩定,擬定系統異常或當機之應急方案。私隱和安全隱患亦不容忽視,包括病人存入資料的自主決定權如何體現?醫生使用電子病歷是否等於已盡保管病歷記錄責任?醫護面臨訴訟時的病歷檢視權如何保障?以及私營醫療軟件的數據安全是否足夠?
全面復康治療規劃
本港缺乏整全的復康治療政策,以致早期復康治療後的後續治療無以為繼,影響患者功能恢復和自我照顧能力,也增加照顧者和社會負擔。我建議政府成立高層次委員會檢視香港復康服務並指定復康政策。
各專業的發展請看《懷仁篇》
1. 醫療收費和融資改革
醫療開支升幅長期高於本地生產總值,嚴重影響財政可持續性。2023-24財政年度的醫療衞生經常性開支港幣2 512億,佔本地生產總值8.3%,其中52%屬於公共醫療開支,48%屬於私營醫療開支。2025-26年財政預算案的醫療開支佔政府開支17%。
1.1. 安全網做到名乎其實
公共醫療服務為市民提供安全網,目的必須清晰 ——(1)為經濟困難群體提供適切的醫療健康保障、為所有人提供(2)危症以及(3)重症治療、(4)培育醫療專業人員。任何人都可以使用的安全網太寬,昂貴藥物和治療的資助門檻又太高,所以必須持續改革。
1.2. 清晰有效的分層資助
分層資助必須清晰,讓市民一早就知道資助比率,免卻生病時為診費焦慮。診費必須有效分流、又照顧到基層群體需要。舉例說,急症服務成本2 080港幣(2023-24),劃一資助診費400港幣對基層群體昂貴,優化後的減免機制可舒解基層群體的擔憂,但無助分流經濟能力較強的群體。我建議進一步拉闊分層資助比率。
1.3. 《個人及家庭醫療儲蓄戶口》
共付費用讓市民停一停、想一想,與醫生商量最合適自己的治療方案,也承擔照顧自己健康的責任,是減少公共醫療資源濫用的重要措施。
不過,長期藥費、住院費、共付費對於較低收入的非綜援家庭來說是個可觀的數字,我們得為較低收入人士想想資金來源。撇除動用強積金和使用長者醫療券,我建議為市民設立《個人及家庭醫療儲蓄戶口》,由政府或市場金融機構管理,須確保存款追上通脹。市民投入勞動市場時開始供款,如果25歲開始月供款50元,一年600元,到55歲時有18000,足以繳付住院費或共付費。要是政府願意1比1投放,市民55歲時戶口累積達36000,資金更充裕。
1.4. 持續優化公私營協作
策略採購私營醫療服務不等於外判(out-sourcing),也可以是招募醫護到公營機構內提供服務,補充人力需求(in-sourcing),目標是充分善用全港的醫療人力資源。外判不必招標、價低者得;我倡議由採購方(醫管局或策略採購辦公室)訂立務條件和收費合約,容許專業資歷達標的醫護自由參與,並容許個別服務提供者收取在相關服務平台公佈的共付費。公開合約招募比招標更能善用人力資源、引入持續良性競爭,更為市民提供多元選擇。
1.5. 私家醫療收費透明度和確定性
私營醫療收費以住院和大型手術最為昂貴。費用透明、確定是醫患的共同目標。我們鼓勵患者先諮詢家庭醫生,按病情所需轉介合適的專科醫生,但我們認同市民訪尋專科醫生的權利以及事先得知診金和手術費的需求。
1.5.1. 透明度:私營醫療服務和費用搜尋
提高私家醫院收費透明度先導計劃2016年實施以來,涵蓋所有私家醫院和30種常見手術。醫生須向住院接受手術的病人提供醫生和醫院收費預算,而醫院須集合數據並於網站公開醫生和醫院的收費統計。可惜數據分散各醫院本身的網站,以致搜尋不方便;市民對90百分位數和中位數也不一定理解。資訊必須易於尋找、易於明白。據悉,政府有意打造統一數碼平台集中所有醫院數據,以淺白和易於尋找的方式表述。對此,我表示贊同,並有以下建議:
a) 醫療服務及收費資訊平台由政府管有和維護;
b) 平台公開面對公眾,以簡易方法搜尋治療某疾病或提供某手術的醫生列表。用戶可進一步輸入屬意的私家醫院、房間等級以及健康狀況(慢病、BMI、相同部位手術歷史);
c) 系統按用戶輸入數據羅列醫生列表,顯示每位醫生和醫院、日間中心組合的費用估算;
1.5.2. 確定性 ── 應對併發症費用
就手術而言,最大不確定因素在於併發症。
私家醫院手術費用分為醫生和醫院兩部份。醫生所付出不過時間成本,因此只要醫生願意,手術收費的確定性可以很高;但手術時間一旦延長,護士團隊、器械、麻醉藥等資源定必增加,因而增加醫院的實際開支。萬一出現併發症,病人需要多做一次補救性手術,術後深切治療等開支比預期可能培增。醫療的特性之一正是其不確定性。醫生都支持收費透明,在始料不及的情況下定必以救人優先,因而產生的巨大額外開支不代表醫生收費不透明。
收費確定的辦法有四:
a) 由醫院承擔:醫院制定全包式套餐,無論病人有否併發症,是否需要多做一次手術,收費不變;
b) 病人入院時購買一次性的併發症保險,萬一出現併發症,費用由併發症保險賠償;
c) 醫保視併發症為第二個診斷,由併發症引起的治療與入院時的原診斷分開理賠,讓併發症病人得到進一步的賠償保障;
d) 設立基金繳付部分併發症開支,為病人自費開支封頂。
醫院既非保險機構,也非導致收費增加的始作俑者,因此不應是承擔風險的合理責任人。上述建議已與局方溝通,來年將積極跟進。
1.6. 收費透明與保險賠償透明並肩而行
自付費用 = 醫療費用 – 保險賠償
病人關注自付費用。自付費用即醫療收費與保險賠償之間的差額。因此,醫療費用與保險賠償兩者都必須透明,病人才清楚自付費用(known gap),而且應該入院前就知道。下列建議針對兩個議題:保險賠償透明確定、醫療所需。
1.6.1. 保險賠償透明確定:我建議廣泛使用保險賠償預先批核:由政府、醫學界和保險業商討,打造跨保險公司的統一平台,讓醫生在病人入院(或日間中心)前填報各項收費預算,上傳保險公司,讓各保險公司按照病人選擇使用的保單順序預先批核賠償金額。保險賠償預先批核對於病人、醫生和保險公司都有好處:病人對自付費用心裡有數,自然較有信心使用私營醫療,對舒緩公營醫療壓力不無幫助;保險公司對賠償金額有所預算;對醫生而言填報手術或內窺鏡等費用也不難。
1.6.2. 保險賠償預先批核常與免找數出院安排掛勾,少數保險公司慣性拖延轉帳給醫院和醫生的行為必須得到管制。
1.6.3. 醫療所需:醫療程序是否需要、是否合適,剛成立的「醫學實證與臨床卓越研究所」將訂立常見疾病的臨床路徑,為醫生、病人和保險業提供診斷治療程序的客觀參考。
2. 基層醫療的進一步發展
2.1. 繼續推動一家人一家庭醫生
目標是在社區建立跨專業醫療網絡,以醫健通連接和統籌服務,以家庭醫生為市民的健康總經理。
家庭醫生為市民:
a) 預防疾病、治療慢病和偶發性疾病;
b) 每年為個人和家庭成員回顧健康狀況、設定來年的健康目標和落實方案;
c) 設計全人生週期健康計劃,促進家庭整體及個別成員的健康。
2.2. 社區醫療網絡
社區內的醫生星羅棋布,是極好的醫生網絡基礎,但缺乏其他專業的支援;政府對病人接受跨專業醫療服務也缺少統籌和資助。統籌工作可由地區康健中心負責:為市民登記各項基層醫療計劃、為沒有慣常醫生的病人配對家庭醫生、提供健康教育和日常健康檢查。
社區藥房提供藥劑師的專業服務,而非賣奶粉、保健產品的商店,更不可違規售賣管制藥物。我建議政府在擴大社區藥房網絡的同時、訂定社區藥房的實務守則加強規管。
我的倡議 —— 向前看,基層醫療政策:
a) 應進一步扶持藥劑師以個人或組合形式設立社區藥房;社區藥房必須由專業藥劑師主導和負責。藥劑師按市場需要建立社區藥房可更好服務市民,也給予自身創業的空間。
b) 應按社區醫療網絡的建成,由基層醫療署穩步推出跨專業協作計劃。
c) 應鼓勵私人執業的物理治療師和職業治療師加入基層醫療指南/名冊,參與跨專業協作計劃為市民提供合適的免醫生轉介服務。
d) 應要求地區健康中心須聘任當區缺乏的基層衞生護理專業人員,補漏拾遺提供當區沒有的服務:例如營養師、足部理療師等服務。
e) 應要求地區康健中心為出院病人統籌康復治療,善用中心內以及社區醫療網絡上的服務,完善中風、心臟病、關節置換手術後等的康復治療服務。患者恢復得越好,照顧者的重擔就越輕。
2.3. 慢性疾病共同治理計劃
慢性疾病共同治理計劃為市民篩查三高,初步成果斐然。接下來我們應該:
a) 擴大疾病篩查至退化性疾病(包括關節骨骼肌肉退化及認知障礙)、兒童視力篩檢及近視控制、長者眼疾、常見癌病;
b) 以策略採購模式安排公立醫院專科門診的穩定慢性疾病患者批量轉診家庭醫生,輔以適當的社區藥劑師和社區護理服務,讓患者社區治病。
3. 智慧醫療
老齡化社會對照顧者的需求定必增加,但勞動力卻減少。無論是管控慢病或者照顧病患,我們將越發依靠科技。人工智能輔助診斷、人工智能擬就治療方案都有助提升醫療效率、減少錯漏,也減省人手。扶抱、轉身、床浴等重複性照顧工作將更多交由機械人輔助。
維生指數、活動和康復指標監測器械日新月異,廣受康復病患和家屬歡迎,但系統之間、系統與醫健通之間並不兼容,以致數據流失和無法整合分析。
3.1. 我建議醫健通發展成為外掛醫療系統的兼容平台:醫健通辦公室可訂定兼容標準,鼓勵醫療器械開發商對接,傳輸有用資料至醫健通。據悉,2026年政府將立法監管醫療器械,釐定標準,登記達標的器械。醫療數據的準確性十分重要,因此兼容醫療器械須通過嚴謹篩選。我建議只有獲登記的醫療器械才可向醫健通存入數據。
3.2. 我期待醫健通發展出副駕駛功能輔助醫生診斷,列出鑑別診斷(differential diagnoses)、提出排除建議並撰寫治療方案初稿。
3.3. 醫健通條例修訂通過後,私營醫療機構的存入資料量正急速上升,但也揭示了電子病歷系統的隱患,包括:
3.3.1. 技術性挑戰:診所電子病歷紀錄系統(eMR)一旦當機便無法使用系統,也沒法看病人;沿用紙本病歷的醫生轉用(eMR)需時適應;鄉郊地區和老舊大廈網速緩慢;
3.3.2. 私隱挑戰:醫健通尚未建立「病人拒絕存入指令」功能;有eMR租用外國商業機構的雲端硬碟,以致病人資料外洩風險有待管控;第三方(例如保險公司)要是取得病人同意(例如購買醫保時一般簽署的無限時同意)獲取醫療信息,醫健通拒絕披露的法理基礎穩固性存疑;
3.3.3. 醫護人員保管病歷的責任:保管病歷是醫生的責任,eMR將資料放到雲端是否等於醫生已經履行相關責任?一旦病歷遺失或外洩,責任誰屬?醫生離休後病歷的保管責任不會終止,萬一遭遇醫療訴訟時病歷是醫生最有力的辯護證據,但停止租用eMR後資料如何處理和如何取回的問題還沒有清楚答案。
業界代表必須謹記科技是雙刃劍,醫護人員不是科技專家;政府倡導醫健通時必須保障醫護人員的合法權利和合理權益。
4. 康復治療策略的全盤規劃、體系建立和政策制訂
全球正面對人口老齡化、出生率下降、人口萎縮,香港不會獨善其身。隨着長者人數增加,糖尿病、高血壓的併發症例如中風、心臟病、心臟衰竭也將逐漸增加。康復治療可有效恢復患者的自我照顧能力、提升生活素質、減輕對照顧者的依賴,甚至重拾工作能力,讓患者再次活出精彩。
康復成效影響的不只是患者,還有照顧者以及社會勞動力。以今天的康復科技,中風病人重新步行、說話、自我照顧甚至工作都是可及的治療目標。但是,病人在醫院接受了密集的早期康復治療之後,便要面對進一步康復治療安排的困擾、往往茫無頭緒。
以社區為本的全面康復治療政策並不完善。照顧者忙於尋找治療師外,不少還要上班,顧得帶病人接受活動功能的康復治療又顧不得言語訓練。現時社區康復資源零散:日間社區康復中心由社會福利署管轄、地區康健中心由基層醫療署管轄、普通科門診一般不提供復康治療、私人治療師價格不菲。整體康復服務缺乏統籌,甚至責任誰屬也不清晰:是勞福局還是醫衞局? 我倡議政府制定整全的康復治療策略,建立體系、制定政策,並有下列建議:
a. 設立高層次督導委員會,籌劃全港性、跨專業的復康服務;
b. 地區康健中心為病人安排護士擔任個案經理,與公立醫院配合,按出院的治療方案為病人制定具體康復治療計劃,讓病人於公立醫院完成前期康復治療並於病情穩定後,安排在社區內延續跨專業復康治療;
c. 對於社區缺乏的康復服務專業人員,例如言語治療師,地區康健中心理應補漏拾遺,提供相關服務。
d. 每個社區設立日間中心,結合日間護理和康復治療,提供足夠的名額照顧未能自我照顧的患者。此舉應有效釋放照顧者的勞動力,讓家人下班時接病人回家,鼓勵患者居家康復。
其他建議包括下列幾項:一、建立香港醫護以及醫管局名牌,繼續醫管局改革,控制工作量和提升員工士氣;二、為認可醫療專業註冊計劃下的專業過渡法定註冊;三、制定機制定時檢討各項公私營協作計劃;四、保障市民,對仿醫療健康服務/非法行醫加強巡查打擊,並考慮立法禁止。現分述如下:
5. 打造兩個名牌: 香港醫護品牌和醫管局品牌
5.1. 「香港醫護」品牌
「香港醫護」是一面金漆招牌,我們的水平和道德操守為國際所認可和推崇。醫療服務首要任務是滿足內需,也應與國際競爭,提升自身水平。把高水平服務推向全國以致全球最有益於醫患雙方,更可為業界開闢廣闊的新天地。
香港的醫學專科水平位於世界前列;專科醫生訓練全港統一、考核相同,與世界接軌。香港醫生道德操守嚴謹:例如我們不賣廣告,因為我們深知醫、患在專業知識上不對稱,以致市民較容易被標榜益處的醫療廣告說服,從而接受沒有需要的服務。我們的專業守則以病人最大利益為依歸,以醫生應有的奉獻精神規範自己;香港醫生守法以外,還要守規(香港註冊醫生專業守則)。
背靠祖國、面向國際,香港有能力成為華南的醫療樞紐,為內地以致世界各國的人民提供優質醫療服務、提升香港的國際聲望。政府推廣香港時應同時標榜香港醫護的高水平醫療、透明的診費、嚴謹的監管,打造「香港醫護國際醫療樞紐」品牌。
5.2. 打造「醫管局品牌」
醫管局擁有作為名牌的條件:作為全港最大單一醫療服務機構以及醫療衞生專業人員的僱主,醫管局是訓練專業人員的重要基地。醫管局照顧弱勢社群、治療危急重症、擁有最先進的醫療設施,而且案例數目巨大、人員經驗豐富。改革必須聚焦舒緩員工過大的工作量和提昇士氣。士氣高昂的機構是不愁不夠員工的。
我建議如下:
a) 管理層必須採取主動,提升員工士氣,讓員工感受到機構的優越條件、看到自己工作的專業價值和公益性,令員工以身為醫管局的一份子感到自豪,做到只有最好的員工才可以留任 ── 這是打造醫管局名牌的先決條件。
b) 優勞多得可引發醫護的動力提昇工作效率,但必須嚴防奉承文化的出現,以及為求表面效率而捨難取易,令病情複雜患者得不到適切關注。
c) 醫者承傳重在學術追求和行醫態度,成功的導師都克己盡職、身先士卒。醫管局不妨設立優秀導師獎勵計劃,鼓勵富經驗專業人員更用心培育後輩。
d) 任何地方必須優先照顧本地畢業生,每年七月正是新畢業醫生完成實習,申請入職的季節。畢業生都希望選擇心儀的專科,醫管局實不宜緊貼七月前一季內先聘任非本地畢業醫生佔據熱門專科職位。本地醫科畢業生都無比優秀,不怕直接競爭,但不可讓非本地生在入職時間搶佔優先。
6. 臨床心理學家、教育心理學家、言語治療師、聽力學家和營養師法定規管
認可醫療專業註冊計劃2016年推出至今,各指定註冊機構業已順利通過了兩次外部評審,證明各機構水平達標。由於註冊並非法定要求,非註冊人士亦可自稱計劃下的專業人員執業。非註冊人士不受指定監管機構規管,水平沒有保證;即使是註冊人員,一旦被違規審查便動輒退出註冊繼續執業。由於註冊並非使用專業名稱以及執業的法定條件,指定監管機構也無可奈何,可見現存制度對市民保障不足。
建議:為五個專業推行法定註冊可以將其納入專職醫療業條例,或以新訂條例賦予指定機構法定監管和註冊權。後者既符合專業自主的原則,又不必以公帑補貼監管和註冊事宜,值得探討。
7. 適時檢討和優化各項公私營協作計劃
自願醫保計劃、大腸癌篩查計劃以及多項公私營協作計劃“年久失修”,多年來沒有檢討。我建議政府為所有計劃設定清晰透明的檢討機制,並諮詢業界意見。
7.1. 自願醫保計劃(VHIS)的契約條款優於一般醫保,對受保人有更好的保障,可惜賠償額落後於醫療開支的上升,賠償額越發不足,卻多年來沒有檢討。VHIS現行保障涵蓋非手術癌症治療,卻不包括癌症以外的非手術治療。過去十多年藥物治療、免疫治療和標靶治療發展迅猛,對自身免疫疾病等療效顯著,但費用高昂。我建議VHIS涵蓋指定治療目的之昂貴藥物,請政府及時檢討VHIS。
7.2. 各項公私營協作計劃並沒有既定檢討機制,醫生發現的問題也鮮有修補,診費多年沒有檢討。以大腸癌篩查計劃為例,自2016年推出以來,除了病理表格選項有些微修改之外並無修訂。醫生多次表示,設施費用已然上升,但計劃診費不變,以致醫生收入逐步下降;計劃也不容許醫生參加多年後修改共付費用。凡此種種,在在減低醫生對策略採購服務的參與熱誠,無助於更好善用全港醫生人力資源。
8. 仿醫療健康服務巡查打擊
市面上充斥痛症中心以及名稱五花八門之仿醫療健康服務、部分更施行危險頸部拗扯,最嚴重者可導致脊椎斷裂、肢體癱瘓。法例沒有為醫療健康行為定義 ── 各專業註冊條例只限制非注冊人員不可冒充註冊人員。法例規範提供正規醫療衞生服務的處所,卻對仿醫療健康服務毫無監管。先撇除不良營商手法不談,法例毫無疑問對市民保障不足。我建議政府:
8.1. 為醫療衞生服務定義,規定非注冊醫療衞生服務者不可提供定義的醫療衞生服務。具體而言,我建議《醫生註冊條例》第28條第1款加入(d)項:建議行文為「任何人並非已註冊,而向他人針對任何疾病、傷患、殘疾和疼痛提供任何形式的治療,即屬犯罪」;並優化第3款,即指明上款不適用於中醫、牙醫、脊醫、藥劑師、護士、助產士以及專職醫療人員提供法律規定或其專業守則容許的治療,以及不適用於衞生署的認可醫療專業註冊計劃下的專業人員提供計劃規定或符合其專業守則的治療。
8.2. 加強巡查,打擊非註冊人士聲稱提供物理治療、中醫、脊醫或其專有範圍之服務,並確保處所符合《私營醫療機構條例》及《專職醫療業條例》等的法定要求,對違規行為提控,保障市民得到專業的醫療衞生服務。
8.3. 加強教育:衞生署應廣泛推行公眾教育,教育市民善用專業醫療服務和提防仿醫療健康服務冒充正規專業
9. 現有政策穩步向前、逐步落實:
9.1. 香港藥械監督管理中心(政府於2025年5月26日公佈時間表和第一層審批工作路線圖)
9.2. 中醫藥發展藍圖(2025年底發表)
9.3. 粵港澳大灣區國際臨床試驗所已所在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香港園區啟動
9.4. 真實世界研究及應用中心將於2025年底前成立
9.5. 醫健通+的法例修訂以及數碼醫療的進一步發展
9.6. 基層醫療健康藍圖的逐步落實、基層醫療名冊的建立
總結
回顧過去,展望將來,醫療發展過去四年有長足進步,基層醫療和社區藥房初具規模,醫藥科研屢有突破、藥械監管註冊如箭在弦、智慧醫療正逐步推廣,但政策落地砂石未清、社區醫療體系建構未成、醫健通+落戶私營體系挑戰重重,醫療開支屢屢破頂,亟需改革維持持續性。
醫療發展雖千頭萬緒,可幸道路方向清晰,有待完成的項目繁多,工作力度必須加強。過去四年,我自問克己盡責,與業界保始終持密切溝通,與政府建立了良好互信,對政策自問熟悉。凡此種種,都是服務市民和業界的先決條件,我懇請各位醫療衞生界的同事,12月7日立法會選舉投票日投下您神聖的一票,支持林哲玄。
謝謝!
